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。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,自2005年以来,大连市连续五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。这个荣誉来之不易,既是城市的光荣,也是全体市民的光荣,其中凝聚了广大市民的心血与汗水。
大连市荣获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名单
第一届全国道德模范
2007年,方永刚荣获第一届全国道德模范;张彦军第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。
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
2009年,高玉宝荣获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。
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
2011年,邵春亮荣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。
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
2013年,刘龙荣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。
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
2019年,曲建武、黄 群 、宋月才 、姜开斌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。
黄群、宋月才、姜开斌3名勇士在国家某重点试验平台出现重大险情的危急时刻,面对台风和巨浪,挺身而出,勇敢逆行,在进行平台加固作业过程中不幸被巨浪卷入海中,壮烈牺牲。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对党忠诚、恪尽职守、不怕牺牲的优秀品格,用宝贵生命践行了共产党员“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”的初心和誓言,谱写了一曲信念当先、许党报国的壮歌。